茅台诉荣和烧坊侵权案胜诉 商标使用仍存分歧

编辑:芳芳发布:阅读:发布时间:2013-06-26

核心提示:法院支持贵州茅台(189.84,0.00,0.00%)的所有诉讼请求,判定荣和烧坊构成商标侵权,同时赔偿贵州茅台经济损失、合理支出共计22万元,茅台则撤回“MAOTAI”商标的侵权诉讼。

21世纪网  时隔半年,贵州茅台起诉贵州荣和烧坊酒业有限公司(下称“荣和烧坊”)商标侵权的案件终于迎来了审判结果。

6月24日,北京丰台法院宣布一审判决,贵州茅台胜诉。在判决中,法院支持贵州茅台的所有诉讼请求,判定荣和烧坊构成商标侵权,同时赔偿贵州茅台经济损失、合理支出共计22万元。

对于此结果,荣和烧坊副总裁王凱福表示要继续上诉,不仅如此,还要针对“贵州茅台虚假宣传获得巴拿马奖牌”的事宜对其进行反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侵权的判定仅限于荣和烧坊酒品的外部包装,针对此前争论最大的商标“MAOTAI”商标,贵州茅台选择了撤回此项侵权主张。

对此,贵州茅台的代表律师李洪涛表示,尽管撤回“MAOTAI”商标的侵权诉讼,但其所有权仍然属于贵州茅台;而荣和烧坊的代表律师王玲杰则称,这基本上是意味着其他企业均可以使用“MAOTAI”这个拼音商标。

事实上,白酒行业受到产能过剩和政策的双重影响,而公款消费的限制更是对贵州茅台的销售产生沉重打击。在这样的情况下,贵州茅台总经理袁仁国曾表示要积极占领中高档酱香型酒市场,而其对中小型酒企的频频起诉也被看做是“扫清市场”的一个手段。

贵州茅台赢官司舍“MAOTAI”

如果想了解此次诉讼案件,还要将时间溯回至2012年年底。

2012年11月9日,贵州茅台进京状告荣和烧坊侵权。贵州茅台认为,一是“MAOTAITOWN”的商标为贵州茅台所注册,被告荣和烧坊在侵权用;第二是“茅台”的拼音在荣和烧坊产品的外包装上十分明显,容易造成对消费者的误导;第三,荣和烧坊酒瓶的包装与贵州茅台极其类似;最后一点是在荣和烧坊的网站上,充斥着大量与茅台历史有关的资料与新闻,刻意混淆荣和烧坊与茅台的关系。

此次庭审时,贵州茅台提出,要求荣和烧坊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承担律师费2万元。

而在12月的第二次开庭中,双方针对“284526号商标”,也就是对于外观包装的注册商标的真实性进行了争辩。

在时隔半年之后,2013年6月24日,丰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决定荣和烧坊构成商标侵权,判定同时赔偿贵州茅台经济损失、合理之处共计22万元。

也就是说,除了贵州茅台酒厂撤回了对荣和烧坊公司在涉案商品上突出使用汉语拼音“MAOTAI”侵犯“MAOTAITOWN”商标权的主张,其他诉讼请求全部得到了法院支持。

与第二次庭审的人员构成一样,此次贵州茅台方面只有律师出席,而荣和烧坊的董事长仇福广也未露面,而是副总裁王凱福到场旁听。

在宣布完判决结果后,王凱福立即致电仇福广,王凱福转述仇福广的话表示,荣和烧坊一定会针对此判决结果在七日内上诉。

根据判决书上显示,其认定了荣和烧坊对284526号商标侵权,也就是目前茅台酒的包装样式。

法院判决指出,将荣和烧坊涉案商品包装盒与贵州茅台酒厂“贵州茅台酒”商标相比较,两者整体结构、装潢采用的颜色、标注内容位置基本相同。法院认定构成标志近似。

判决中也提到,荣和烧坊公司作为酒类经营者,特别是与贵州茅台酒厂地处同一地区的酒类经营者,使用与"贵州茅台酒"商标整体结构近似的装潢,攀附贵州茅台酒厂商标商誉的意图明显。相关公众虽不会将涉案商品与使用"贵州茅台酒"商标的商品相混淆,或认为涉案商品系由贵州茅台酒厂生产,但极可能误认涉案商品的生产者荣和烧坊公司与贵州茅台酒厂存在授权许可或资本投资等特定关系。

“根据这个判决结果,我们只能回去更改包装。”王凱福对21世纪网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贵州茅台撤销了对荣和烧坊所使用的拼音商标“MAOTAI”的侵权主张,而此番撤销也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与猜疑。

在之前的庭审中,荣和烧坊认为自己所使用的商标“MAOTAI TOWN”是严格按照英文地名的书写方式写的,与贵州茅台所注册的商标不一致

据了解,从2002年开始,茅台先后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多种字体“MAOTAI”商标。2009年3月17日,茅台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MAOTAITOWN”商标,该申请于2010年8月28日获得核准。

对于此次撤销的意味,原被告双方有着不同的解读。

贵州茅台的代理律师李洪涛认为,这是贵州茅台出于整体部署上的考虑,而MAOTAITOWN的所有人仍然是贵州茅台。如果以后存在侵权行为,贵州茅台仍然有权利提起诉讼;而在荣和烧坊的律师王玲杰看来,茅台的这次撤销就意味着可以继续使用“MAOTAI”的商标。

据分析人士认为,如果继续诉讼“MAOTAI”这个商标侵权,打击面太广,几乎很多茅台镇生产的都有此商标,而贵州茅台采取了“退一步”的办法。

“打假”所得去向成谜

2010年5月,北京市西客站公安段与贵州茅台集团打假办一同查扣了一批百年荣和烧坊产品,成为了此番官司的直接“导火索”。

在以往两次庭审中,荣和烧坊均在法庭上追讨这批酒的下落,不过到今日为止,荣和烧坊仍不知道被查收的酒在哪里。

“目前只能找公安部门协调,自己对酒的去向也无能为力。”王凱福此次对21世纪网表示。

据荣和烧坊此前称,在遭遇产品扣押,荣和烧坊追讨这批酒的过程中,西客站公安段与贵州茅台集团互相推诿,均表示不清楚这批酒的下落。

在第一次庭审中,仇福广甚至愤怒的指责贵州茅台此种做法是犯罪行为。

据了解,此次被扣押的酒共有15件,每件12瓶,一共是180瓶,均为百年年份的酒。

据王凱福称,500毫升的百年荣和烧坊的酒身条形码标价在2.7万元左右,而市场上已经炒到了6万元左右。

也就是说,根据其自身价格估算,这批酒最低的价值也在486万元左右,而如果计算市场炒作价格计算的话,此批酒的价格已经达到1080万元。

事实上,近几年以来,贵州茅台愈发加大了打假以及打击侵权方面的力度,而且频频联合执法部门没收酒品。

贵州茅台在其2012年年报中称,假冒侵权现象依然存在,对公司形象和产品形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因此,公司一方面将不断引进先进防伪技术,如通过建设茅台酒流通追溯体系,进一步提升产品的防伪功能;另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强与工商等执法部门的联合打假力度,增强打假队伍力量,打造一流的国酒知识产权保护卫士队伍。

根据此前媒体的报道,2012年,贵州茅台30人的打假队伍已经奔赴各地严查“假茅台”的情况。

此前,仇福广也曾告诉21世纪网,自从知道此次的官司之后,不少中小酒厂都给荣和烧坊打电话称他们的酒也被贵州茅台没收了。

不过,情况到了2013年出现些变化。据王凱福对21世纪网称,在今年春节之后,茅台就没再没收中小企业的酒。

颇具意味的是,《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在今年4月16日颁布,将于11月1日起实施,而此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与起草人中同时包括了贵州茅台董事长袁仁国以及荣和烧坊董事长仇福广。

白酒“抢生意”

实际上,贵州茅台所面临的行业产能过剩与政策的双重压力,也被看做是其频繁对中小酒企发起诉讼的原因之一,目的就是转型“抢占”中档酒品市场。

从整体的环境来看,2012年,白酒产量已经连续8年实现两位数的增长,提前完成酿酒行业“十二五”规划的目标,白酒行业产能过剩、市场需求及价格下跌、库存增高等现象日益显现。2013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白酒行业将结束高增长进入行业调整期。

在政策层面上,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出台,其中“要厉行勤俭节约”、“严禁超标准接待”等禁令让贵州茅台的日子不太好过。

作为高档消费品,贵州茅台失去了其最重要的客户与消费渠道,“转型”成为了其频频提及的事情。

在刚刚过去的6月3日,贵州茅台董事长袁仁国在和全国部分都市报媒体茶话会中表示,面对市场形势发生的变化,茅台现在已经开始转型,普通茅台酒由高档消费转向大众消费、商务消费、家庭消费及个体消费。

同时,贵州茅台也在其2012年年报中表示,全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产量突破1200万吨,行业产能扩张过度,供大于求。大量资本进入加剧了行业竞争,竞争压力不断加大。目前,在高端白酒市场领域,仍然保持着几强争霸的格局,但是其它名优白酒企业相继加入到高端白酒市场领域,这一领域竞争将加剧;在中低端白酒市场领域,仍然呈现群雄逐鹿、百强混战的格局。

其中,贵州茅台特别提到了酱香酒产品。年报中称,酱香系列产品增长放缓,面对更为激烈的市场环境,其占市场份额偏小,品牌号召力偏弱。

 

此前,王凱福曾对21世纪网表示,茅台集团之所以不断打官司,正是盯上了“酱香酒”这块市场。针对现在酒业的情况,王凱福也表示,高端消费的萎靡对目前一些中小企业的影响并不大,真正影响的正是贵州茅台这样的酒企。

根据21世纪网的查询,在贵州茅台在建的项目中,酱香型系列酒技改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投入达35.83亿元,占总在建项目资金的33%

2012年,贵州茅台共生产茅台酒及系列产品基酒4.28万吨,同比增长8.33%;实现营业收入264.55亿元,同比增长43.76%;营业利润188.31亿元,同比增长52.65%;实现净利润133.08亿元,同比增长51.86%。

根据最新的数据,今年1至4月份,茅台集团实现销售收入119.27亿元,同比增长14%,上缴税金52.85亿元,同比增长30.9%。袁仁国对媒体公开表示,2017年左右要实现1000亿元的销售收入。(21世纪网 戴闰秒 陆晓辉)